【亲宝护航】以法“童”行 守护成长

发表时间:2023-12-01

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、民族的未来。为了给未成年人创设一个更安全、健康、温馨的成长环境、健康、温馨的成长环境,促进其良好发展,柳城幼儿园在此呼吁家长朋友们共同来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、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,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!

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

01什么是未成年人?

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。

02未成年享有哪些权利?

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等权利,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、优先保护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具体如下:

生存权

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。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,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。根据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、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、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
发展权

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。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、受教育权、娱乐权、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、思想和宗教自由、个性发展权等。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、智力、精神、道德、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。

受保护权

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;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;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、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;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。对怎样保护儿童,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,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。如对儿童照料不周,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,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、社会责任,利用、剥削儿童,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。